title: C++ 构造函数和成员变量初始化顺序.m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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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te: 2021-12-22 09:25:00


C++ 构造函数和成员变量初始化顺序
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s/blog_80ce3a550102wmlb.html

http://blog.csdn.net/zhaojinjia/article/details/8785912

http://www.cnblogs.com/Aion/p/3429515.html

https://msdn.microsoft.com/zh-cn/library/aa985615.aspxc++构造函数以及类中变量初始化顺序http://gaocegege.com/Blog/cpp/cppclass

1、成员变量在使用初始化列表初始化时,与构造函数中初始化成员列表的顺序无关,只与定义成员变量的顺序有关。因为成员变量的初始化次序是根据变量在内存中次序有关,而内存中的排列顺序早在编译期就根据变量的定义次序决定了。这点在EffectiveC++中有详细介绍。

2、如果不使用初始化列表初始化,在构造函数内初始化时,此时与成员变量在构造函数中的位置有关。

3、注意:类成员在定义时,是不能初始化的

4、注意:类中const成员常量必须在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中初始化。

5、注意:类中static成员变量,必须在类外初始化。

6、静态变量进行初始化顺序是基类的静态变量先初始化,然后是它的派生类。直到所有的静态变量都被初始化。这里需要注意全局变量和静态变量的初始化是不分次序的。这也不难理解,其实静态变量和全局变量都被放在公共内存区。可以把静态变量理解为带有“作用域”的全局变量。在一切初始化工作结束后,main函数会被调用,如果某个类的构造函数被执行,那么首先基类的成员变量会被初始化。

变量的初始化顺序就应该是:

我想对面向对象有了解的童鞋应该不会对类和对象感到陌生吧 !

对象并不是突然建立起来的,创建对象必须时必须同时创建父类以及包含于其中的对象。C++遵循如下的创建顺序:

(1)如果某个类具体基类,执行基类的默认构造函数。

(2)类的非静态数据成员,按照声明的顺序创建。

(3)执行该类的构造函数。

即构造类时,会先构造其父类,然后创建类成员,最后调用本身的构造函数。

默认构造函数

默认构造函数是指用户在定义一个类时,但并没有显示地定义构造函数,那么编译器会隐式地合成一个构造函数,该默认构造函数会为你完成类成员的构造。如我定义了一个类,该类有三个数据成员,分别为 int 型、string 型、vector 型:

https://blog.csdn.net/u014489596/article/details/38488927

多继承下两个以上基类有相同名称的成员函数时,派生类对象引用该名称函数时,若不做任何处理,将不能正常工作。其原因在于,重载规则不适用于跨越多个类的情况。有两种基本的方法:一是使用时明确指出用到哪个基类的同名函数;二是用using声明把不同基类的同名函数引入到一个公共作用域中。

第一种方法举例。

class A {

public:

int func ( int );

void func ( char );

// …

};

class B {

public:

double func ( double );

// …

};

class AB : public A, public B {

public:

// …

};

因为多重继承的这种歧义问题,因此不推荐使用多重继承机制。